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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0:09:45  浏览:886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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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9〕9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八日





威海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财政支出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市财政部门和其他市直部门、单位(以下简称市直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设置、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对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绩效评价的范围为纳入市政府财政管理的所有资金,包括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基金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 绩效评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由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的原则;

(二)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原则;

(三)以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为重点,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市直部门评价以及市财政部门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市财政局是我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市直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章 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第六条 绩效评价既可对市直部门的全部财政支出实施,也可单独对项目支出实施。市直部门在申请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当明确项目支出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评价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是指资金数额大、社会影响广,具有明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项目。

  第七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

  (三)为完成绩效目标安排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

  (四)为完成绩效目标而采取的管理办法、措施等;

  (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

第八条 绩效评价可以采取市财政部门评价、市直部门评价、聘请专家评价、委托中介机构评价等多种形式。其中,涉及国家机密的项目,应当由市财政部门实施评价。

  第九条 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下列方法:

  (一)目标比较法。是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进行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方法。

(二)成本效益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成本与效益进行对比,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方法。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分析影响目标、结果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方法。

(四)历史比较法。是指将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时期产生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判断绩效的评价方法。

  (五)横向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地区或者不同部门、单位间产生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判断绩效的评价方法。

  (六)问卷调查法。是指通过设计不同形式的调查问卷,在一定范围内发放并收集、分析,综合判断绩效的方法。

  (七)市财政部门、市直部门确定的其他评价方法。

第十条 绩效评价应当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在实施绩效评价时,既可采用一种评价方法,也可综合采用多种评价方法。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年度评价。对于跨年度的项目,市财政部门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三章 绩效评价的指标和标准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根据评价内容和设置要求,绩效评价指标可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市直部门或者项目的指标,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程度、预算执行情况、产生的综合效益情况等。共性指标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定。

个性指标是根据不同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设定的指标,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直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绩效评价的标准主要有: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以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为样本,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计算和制定出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以本地区、本部门或者单位、类似部门或者单位绩效评价指标的历史数据作为样本,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计算出的各类指标平均历史水平。

  (四)经验标准。是指由专家学者根据财政运行规律和实践经验,经过分析研究后得出的评价标准。

第十四条 评价对象和评价指标确定后,市财政部门、市直部门应当选择合适的评价标准。选择的评价标准应当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第四章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绩效评价工作一般分为准备、实施、撰写和提交报告三个阶段。

  第十六条 绩效评价准备阶段:

(一)确定评价对象。由市财政部门、市直部门根据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及预算管理要求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二)成立评价工作组。按照“谁评价,谁确定”的原则成立评价工作组,负责制定评价实施方案、选择评价机构和审核评价报告等。

(三)下达评价通知。主要内容包括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机构、评价时间和需提供的资料等。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实施阶段:

  (一)资料审核。由市直部门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二)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是指通过到现场采取勘察、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采集相关基础数据资料,并对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价意见;非现场评价是指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

  (三)综合评价。评价机构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第十八条 撰写和提交报告阶段:

(一)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规范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

(二)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将绩效评价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价工作组,经评价工作组审定后,将评价结果通知被评价者。被评价者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价工作组提出,由评价工作组作出解释或者进行相应处理。

  (三)归档存查。评价工作结束后,组织实施评价的市财政部门、市直部门应当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通知书和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归档存查。



第五章 绩效评价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九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和操作规范,统筹组织安排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市直部门负责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本部门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市财政部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组织专家组实施,必要时可邀请市人大、政协、纪委等参加。

对一般项目的绩效评价,可由相关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组织专家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市直部门应当将本部门的绩效评价结果于绩效评价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可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建立绩效评价资料数据库,归集和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绩效评价报告和评价数据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评价机构和参与评价的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业务文件等要严格保密;

(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客观、公正;

(三)不得在规定的程序之外,对评价工作施加导向性影响;

(四)不得干预和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五)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章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五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对绩效目标优良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对绩效目标一般的项目, 予以适度考虑;对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不予考虑。对于跨年度的重大项目,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阶段性评价结果,提出后续资金安排或者拨付的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

市财政部门应当将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优良的项目,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对绩效评价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以后年度减少预算安排或者不再安排同类项目。

  第二十六条 市直部门应当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及时将改进意见及整改结果反馈给市财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部门、市直部门应当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威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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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是否承担乡村义务工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是否承担乡村义务工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


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
你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是否承担乡村义务工的函》(宁劳人裁函〔1991〕01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三、三十、三十一条规定的精神,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工人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之内,且企业按月交给签订
劳务合同的县、乡不超过农民合同制工人当月标准工资3%的管理费,农民合同制工人也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交纳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5%的公益金。由此可见,农民合同制工人在与企业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已成为企业职工的一部分,因此,不应再承担所在乡摊派的义务工。



1992年1月8日

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建设[2001]2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海洋工程勘察市场,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会同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结合海洋工程勘察的特点,制定了《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编写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海洋工程勘察的特点,制订本标准。

  (二)海洋工程勘察是通过测量、测试、勘探、模拟、分析等手段为海洋工程建设提供必须的、可靠的海底地形、海底岩土和海洋环境特征等成果。海洋工程勘察主要包括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分专业。海洋工程测量包括海底地形测量、海底面状况侧扫和底床稳定性分析;海洋岩土勘察包括海底近表层沉积地层结构探测、海底岩土的工程(物理、力学)性质等;海洋工程环境调查包括物理、动力及防腐蚀环境的调查。其中物理环境包括海水温度、盐度、海冰、气象、悬浮泥沙及通量、沉积物热导率;动力环境包括波浪、潮汐、海(潮)流的一般条件及极值条件计算;防腐蚀环境包括海洋化学要素、污损生物及沉积物电导率等。

  (三)海洋工程勘察资质设甲、乙两个等级,在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分专业同时满足甲级或乙级资质等级要求时,相应定为海洋工程勘察甲级或乙级资质;其中某一分专业满足甲级或乙级资质等级要求时,定为相应专业的甲级或乙级资质。

  二、分级标准

  1、甲级

  (1)资质和信誉

  ⑴近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大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勘察任务;

  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申请某分专业资质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技术力量

  ⑴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的勘察能力。每分专业至少有6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2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⑵技术骨干应熟悉有关海洋管理的法规、规范及不同区段的海洋开发功能。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具有性能良好的海洋工程勘察装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海洋勘察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具有能快速处理资料、数学模拟、数学计算和机助制图的计算机系统,应用计算机CAD出图率达10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⑴单位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能实现有效运行;

  ⑵有完善配套的经营、财务、仪器设备等管理办法。

  (5)业务成果

  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2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或参加过1项与海洋工程勘察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等编制工作。

  2、乙级

  (1)资历和信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申请某分专业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技术力量

  ⑴具有同时承担2项中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的勘察能力。每分专业至少有4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必须有1名主持过本专业2项以上的中型勘察项目,有1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⑵技术骨干应熟悉有关海洋管理的法规、规范及不同区段的海洋开发功能。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具有性能良好的海洋工程勘察装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海洋工程勘察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具有能快速处理资料、数学模拟、数学计算和机助制图的计算机系统;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⑴单位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能实现有效运行;

  ⑵有完善配套的经营、财务、仪器设备等管理办法。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甲级海洋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海洋工程勘察的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甲级分专业海洋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分专业海洋工程勘察的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乙级海洋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中、小型工程,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乙级分专业海洋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分专业中、小型海洋工程勘察的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四、附则

  (一)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本标准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附表

  1、海洋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2、海洋工程勘察主要仪器设备配备表

 

附表 1

海洋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建设项目 大型 备注
海洋工程测量 1、测线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大比例尺全覆盖海底地形测量
2、工程测线长度500公里以上旁侧声纳测量

3、国家重点工程或大型工程
除大型以外的项目即为中、小型项目
海洋岩土勘察 1、测线长度500公里以上的浅(中)地层剖面
2、50个站位以上的柱状取样

3、15个以上浅钻或5个以上60米以深钻孔及相应的室内土工分析

海洋工程环境调查 1、10个站位以上全潮水文泥沙同步观测
2、冬夏两季6个月波浪观测,半个月以上定点水文连续观测

3、测线长度20公里以上走航式海流剖面测量

4、一年以上连续水位或气象观测


附表 2

海洋工程勘察主要仪器设备配备表

类别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备注
海水工程测量 1 多波束测深系统 1、加“★”的设备为必备设备,必须由勘察单位自购。
2、其他设备可由协作单位提供。

2 精密回声测深仪         ★
  多频(双频)测深仪
3 GPS差分定位系统        ★
4 水下定位跟踪系统
5 水准仪
6 声速仪
7 侧扫声纳            ★
8 海洋地磁仪
海洋岩土勘察 9 浅(中)地层剖面仪       ★
10 原位测试设备          ★
11 海洋地震仪
12 底质取样设备(套)
13 100米工程钻机
14 室内土工测试设备(套)     ★
15 海底泥温仪
16 常规沉积物化学分析设备(套)
海洋工程环境调查 17 温盐深系统(CTD)       ★
18 波浪观测系统(测方向波)    ★
19 方向波潮流仪
20 海流针             ★
21 海流剖面仪
22 自计水位计           ★
23 浮标系统
24 潜标系统(声学释放计)
25 气象观测仪器          ★
26 常规海水水质化学分析仪器设备(套)
27 常规海洋环境放射化学测试设备(套)
28 常规海洋生态、污损生物调查设备(套)

附件一:

《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编写说明

  一、编写依据

  1、《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

  2、《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二、资质类别

  根据我国目前海洋工程实际情况,海洋工程勘察在整个工程勘察大行业中,只能属于专业类,达不到综合类的要求,主要理由为:

  1、海洋工程勘察中不需要设水文地质勘察专业。

  2、在岩土工程方面,海洋岩土工程的内容主要是岩土工程勘察,目前还达不到陆上岩土工程所包含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岩土工程咨询、监理和岩土工程治理五个方面。

  海洋岩上勘察目前大量使用工程物探新技术,结合钻孔资料对海底下地层分层、各沉积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分析解释。对采集海底上样,较多的是使用柱状取样器采样并送实验室作各种分析,海洋地质钻孔仅在海洋平台、输油气管道、码头、跨海桥梁等海洋工程方面使用,且布孔数量较少。至于原位测试,如静力触探,由于人员、设备的局限,以致于该项目基本上由国外公司来进行。在码头勘探方面,岩土工程内容较全面,在海洋岩土工程勘察中常列入海底环境岩土工程灾害(边坡稳定性)研究工作。

  鉴于目前海洋岩土工程工作范围以岩土工程勘察为主,亦有部分工作进入海洋岩土工程的其他领域,为促使海洋岩土工程测试等工作的发展,暂时定为海洋岩土工程勘察。

  三、分专业类别

  海洋工程勘察定位在专业类,相应分为三个分专业,即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工程勘察、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分专业的内容按总则第二条的规定。如果三个分专业同时满足甲级或乙级的资质,可定为海洋工程勘察甲级或乙级资格,如只是某个分专业满足资质要求,则只定为某个分专业资格。

  分专业的划分,除了参考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外,还考虑到国内海洋工程勘察单位的实际情况。现有25个海洋工程勘察持证单位,大体可分三类:一类是三个分专业齐全的;一类是可满足海洋工程测量和海洋岩土勘察,海洋工程环境方面能力较差;另一类为海洋工程环境调查能力很强,其他方面较差。这样分为三个专业可适用于各海洋工程勘察单位的实际。

  四、分级标准的要求

  参照《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本分级标准亦从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五、承担过不少于3项以上大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勘察任务

  对申请分专业甲级证书的单位,应有相关分专业3项以上大型海洋工程勘察任务,对申请甲级海洋工程勘察证书的单位,应提供3项包括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方面的大型海洋工程勘察任务,或提供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各3项大型海洋工程勘察任务。

  六、工商注册资金

  因海洋勘察设备较昂贵,不能要求每个单位设备都齐全,大体上按表二设备的70%估计,大约800万元人民币左右。这样与陆上综合类的注册资本金相同。乙级注册资本金300万元,高于陆地勘察乙级。

  七、技术力量

  海洋工程勘察具有学科综合性和高科技性的特点。按同时执行2项大型(或中、小型)海洋工程勘察任务来考虑,由于每个分专业内同时涉及不同学科的相关知识,如海洋工程测量必须有海上导航定位、海上测绘数据采集、数据后处理、侧扫声纳及地磁测量、图件编绘等的知识;海洋岩土勘察包括各类地层剖面仪(尤其是多道数字地震仪设备更为复杂)、海底取样及钻孔,及各种土工物理、力学性质测试等的相关知识;海洋工程环境调查包括海洋水文、海洋生态、污损生物等的相关知识,因此将甲级资格各专业技术骨干人数定为不少于6人,多于陆上5名的要求。

  八、海洋勘察装备水平

  附表2中加“★”的海洋勘察装备是从事海洋工程勘察工作必备的,其他设备可由协作单位提供。

  1、海洋工程测量方面的主要仪器

  1)精密回声测深仪、GPS差分定位系统、侧扫声纳是海洋工程测量的必备仪器。

  2)多波束测深系统,国内约有16套,适用于浅海至全海洋,目前国内重要的海洋工程测量都要求用多波束测深系统进行全覆盖测量。由于该设备较昂贵(约40万美元以上),目前暂不作为甲级海洋工程勘察单位必须自购设备。

  3)海洋地磁仪是解决工程区域海底磁性障碍物的主要手段。声速仪或温盐深系统,一般勘察单位必需要有温盐深系统,声速仪可用温盐深系统代替。

  2、海洋岩土勘察方面

  1)浅(中)地层剖面仪、原位测试设备、室内土工试验设备是海洋岩土勘察的必备设备。

  2)对桥梁、平台等工程勘察,应有单道或多道的数字地震仪。

  3)底质取样设备包括表层取样器和柱状取样器,以及必须的现场测试设备。还应有100m的陆上钻机,以便近海钻探时使用。另外,应有相应的常规化学分析设备。

  3、海洋工程环境调查方面

  1)温盐深系统、波浪观测系统、海流计和气象观测仪器是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中必备设备。

  2)附表2中列出的一些常规水质、底质、生态及污损生物分析测试等设备可由协作单位提供。

  九、管理水平

  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一致,提倡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

  十、业务成果

  海洋工程勘察对业务成果的要求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专业类的提法一样。

  在主(参)编的标准中,应该是与海洋工程勘察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应是经发布执行的。

  获奖项目只要与海洋工程勘察有关即可,不必再区分分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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